根据公司本科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试工作要求
1.考试形式
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,探索创新课程考核方法,采取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,如随堂考试、口试、课程论文、专题讨论、面试提问等。不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,员工均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。采用随堂试卷考核形式的,任课老师可自行组织,试卷随期末考试试卷一起存档。
2.考试时间
本学期期中考试集中安排在第11周——第12周进行(2021年5月10日——2021年5月21日)。
二、考试注意事项
1.严格考风考纪。考生一旦在考试中出现违纪现象,将在院内通报批评,并取消大学期间评奖、评优和推免资格。
2.重修的员工应参加期中考试考核,否则不予评定综合成绩。如重修考试与主修考试相冲突,可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协商采用其它考核方式进行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