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司本科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试考核工作要求
1. 考试形式
(1)学科平台课程采用试卷(闭卷)考试,由学院统一组织。试题题型应不少于4种(名词解释、判断、多选、单选、简答、论述等)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(2)专业核心课程及选修课程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自身课程特点,探索创新课程考核方法,采取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,如随堂考试、口试、课程论文、专题讨论、面试提问等。不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,员工均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。
2.考试时间
本学期期中考试集中安排在第10周——第11周进行(2018年11月5日——2018年11月16日)。
二、考试注意事项
1. 严格考风考纪。考生一旦在考试中出现违纪现象,将在院内通报批评,并取消大学期间评奖、评优和推免资格。
2. 严格缓考申请手续。员工缓考申请手续必须在考试前由院系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(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——员工服务——表格下载处下载),否则不予认定为缓考。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,按旷考处理。
3. 重修的员工应参加期中考试考核,否则不予评定综合成绩。如重修考试与主修考试相冲突,可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协商采用其它考核方式进行考核。